OCEF 理事会于 2008 年 5 月 15 日通过如下决议,决定开展为四川大地震募捐活动。
动议 1: OCEF 立即开展募捐救灾活动,收集救灾捐款。
此项动议已由理事会通过。
动议 2: 考虑到基金会自己直接在灾区做灾后援助的困难度和不确定因素,基金会目前仅实行将所募的救灾捐款分批尽快交给中国红十字会,以达到尽快使用捐款于灾区重建的目 的。如果将来有需要,理事会日后可以决定是否对灾区采取由基金会直接操作的灾后重建的专项资助活动。
此项动议已由理事会通过。
OCEF 理事会于 2008 年 5 月 15 日通过如下决议,决定开展为四川大地震募捐活动。
动议 1: OCEF 立即开展募捐救灾活动,收集救灾捐款。
此项动议已由理事会通过。
动议 2: 考虑到基金会自己直接在灾区做灾后援助的困难度和不确定因素,基金会目前仅实行将所募的救灾捐款分批尽快交给中国红十字会,以达到尽快使用捐款于灾区重建的目 的。如果将来有需要,理事会日后可以决定是否对灾区采取由基金会直接操作的灾后重建的专项资助活动。
此项动议已由理事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