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助学金项目


贫困初中、小学生助学金项目简介

针对中国贫困地区初中的辍学现象、高中毕业率较低的情况,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实行贫困初中、小学生助学金项目。该项目为助学金而非奖学金性质,学习成绩不用来作为评审、审批标准,直接向学生发放人民币现金,此资助可用于学生学习过程中所需的费用,也可以包括学生的部分生活费用,以帮助这些贫困学生免于因家庭经济原因过早放弃学业。

  • 设资助点的地区
    80%以上的资助点将设在目前有国家贫困县的省或自治区。其它20%以下的资助点在没有国家贫困县的省市自治区内。资助地所在县/市的年均人收入必须低于所在省或自治区的平均年收入。
  • 扶贫标准
  • 根据国家2011年11月最新的扶贫标准,OCEF也会参考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这个标准,但实践证明有不少国家级贫困县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已高于这个标准,所以在实践中OCEF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必须低于该地区的平均经济水平,OCEF才会考虑资助。
  • 受资助学生
    OCEF要求所有协调员和学校严格按规定甑选出最需要被资助的贫困学生,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排序因素为:
    1.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2. 孤儿、单亲(偏重于单亲母亲)
    3. 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4. 重病(因病致贫)
    5. 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
    6. 多子女学龄家庭(开支大于收入家庭)

资助金额
根据国内当前物价水平,从2017年春季开始将助学金资助标准调整为小学生350元人民币/学期,700元人民币/年;初中生500元人民币/学期,1000元人民币/年。对于特别贫困的家庭,小学生每学期资助额为700元人民币,每年总资助额为1400元人民币/人;初中生每学期1000元人民币,每年总资助额为2000元人民币/人。

一对一捐款额为:小学100美元/年,中学150美金/年。

运作程序
申请:由校方根据班主任意见筛选出贫困学生,协调员进行家访后确定,协调员将申请表邮寄给基金会。
审核:基金会工作人员进行扫描、上传资助系统,助学部安排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对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最后由助学部及中国事务委员会审核批准。
发款:学校在基金会协调员监督下举行公开发款大会,并现场拍照;学生填写反馈表,学校需张榜公布基金会的联系方式,鼓励学生与基金会工作人员联系。OCEF不定期派监察员检查学校及学生情况。监察结果将被用于第二年的资助申请依据。

2024年春季发款收据

2023年秋季发款收据

2023年春季发款收据

2022年秋季发款收据

2022年春季发款收据

2021年秋季发款收据

2021年春季发款收据

2020年秋季发款收据

2020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9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9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8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8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7年秋季发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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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6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5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5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4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4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3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3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2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2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1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1年春季发款收据

2010年秋季发款收据

2010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9年秋季发款收据

2009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8年秋季发款收据

2008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7年秋季发款收据

2007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6年秋季发款收据

2006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5年秋季发款收据

助学金项目逐年统计数据